獎項介紹
隨國人平均壽命延長,人口結構高齡化趨勢,為促成職場中團結合作並擴大工作效益提升職場競爭力,達成企業中跨世代共事型態,建構友善職場,於109年12月4日施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並依該法第20條及第40條規定,訂定「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第四章及「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獎勵辦法」,透過獎勵表揚活動,以成功案例具體呈現職場中青銀合作交流、雇主之僱用管理、運用職務再設計創造友善職場的實際作法,激勵各界仿效,促進其穩定就業。
活動目的
勞動部為維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權益,肯定從事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事項之事業單位及相關人員,並鼓勵雇主推動世代合作及經驗傳承,促成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與年輕世代於職場中團結合作,運用職務再設計建構友善就業環境,擴大工作效益。
參選類別
職場領航組:
積極進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並促進其穩定就業,有具體實績及成效。
依組織規模分列如下:
- 一、中小企業類: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合於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企業。
- 二、大型企業類: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非屬中小企業之企業。
- 三、中小型機構、非營利組織或團體類: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一百人之中小型機構、非營利組織或團體;基層診所或地區醫院。
- 四、大型機構、非營利組織或團體類:經常僱用員工數滿一百人之大型機構、非營利組織或團體;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
獎項名額:依組織類別各取前三名,計十二名,各頒發獎座一座及新臺幣二十萬元獎金。
世代共榮組:
於單位內推動「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第十八條所定之世代合作方式,並有具體實績及成效。
獎項名額:計五名,各頒發獎座一座及新臺幣二十萬元獎金。
職務再造組:
為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排除工作障礙,提升工作效能,所進行之改善工作設備、工作條件、提供就業所需之輔具及調整工作方法等措施,並有具體實績及成效。
獎項名額:計十名,各頒發獎座一座及新臺幣十萬元獎金。
傑出推手組:
從事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事項相關工作滿三年且有具體實績及成效。
獎項名額:計五名,各頒發獎座一座及新臺幣十萬元獎金。
注意事項
- 本屆報名截止日113年8月5日
- 參選對象曾獲得「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績優獎」、「世代合作績優單位獎」及「壯世代就業菁采獎」之單位,自當屆申請截止日起四年不得參選。
- 同一單位當年度限報名單一獎項類別,不得跨類別報名。
- 各報名單位間屬關係企業、金融控股公司與子公司之關係者,報名單位應就其本身營運資料提出申請,不得採用其他具有關係企業、金融控股公司與子公司關係之企業之相關資料申請。
- 獎項名額由評選小組分配之,並得視參選狀況調整或從缺。
- 職場領航組、世代共榮組及職務再造組之獲獎者符合申請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資格,得申請產業推升型訓練計畫。
- 參選者於報名截止日前二年內、審查期間及獲獎後二年內,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本部得撤銷或廢止其參選或獲獎資格,並應限期命其返還已頒發之獎金:
⦁提報偽造、變造、不實或失效資料。
⦁有附件一所列重大違反相關勞動法令情事。 - 獲獎者配合事項如下:
⦁本部辦理推廣宣導、經驗分享會或研討會得邀請獲獎者分享優良事蹟,另得徵求獲獎者之同意後,辦理單位參訪,以擴散標竿經驗。
⦁本部得運用獲獎者參選之相關資料進行宣導行銷。
⦁得參加本部辦理與本項業務相關之國內外交流活動。
⦁得獎者獲獎後應於公司官方網站或相關社群媒體公告獲獎文字訊息與照片,同步彰顯獲獎榮耀。
活動期程
一、受理報名:截至113年8月5日
二、評選時間:113年8月6日至113年10月31日
三、頒獎典禮:113年12月11日
報名辦法
參選者以線上報名為優先,於113年08月05日參選截止日前,將以下參選資料依序排列:
一、報名表(擇一參選):
- (一)、職場領航組
- (二)、世代共榮組
- (三)、職務再造組
- (四)、傑出推手組
二、參選單位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參選單位最近一期繳交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提繳勞工退休金、中高齡及高齡員工投保名單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注意事項:
(一)、參選傑出推手組者,免附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文件。
(二)、應備資料不齊且未於本部通知之期限內完成補件者,視同未申請。
※若紙本寄送報名(郵戳為憑),需繳交紙本一式1份及電子檔1份,郵寄至「2024壯世代就業菁采獎徵件小組」
(2316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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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簡章: 電子簡章 PDF
附件一: 附件一 PDF
報名表: 報名表 docx